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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男女结婚的原因主要有哪些(直系亲属可以输血吗?为什么不允许亲属之间相互输血?)

三六九律师网 2025-03-01



 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男女结婚的原因主要有哪些

 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,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,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,影响家庭幸福,危害民族健康。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,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。

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男女结婚的原因主要有哪些(直系亲属可以输血吗?为什么不允许亲属之间相互输血?)

  禁止男女结婚的情况都有哪些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禁止结婚: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。

  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,称为“禁婚亲”。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:一是直系血亲,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,没有世代的限制,均不得结婚。二是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,有血缘关系的亲属,即自然血亲;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,即虽无血缘联系,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 义务的亲属。

 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:

  (一)直系血亲。包括父母子女间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与孙子女、外孙子女间。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,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。爷爷(姥爷)不能与孙女(外孙女)婚配,奶奶(姥姥)不能与孙子(外孙子)结合。

  (二)三代以内旁系血亲。包括:(1)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(含同父异母、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)。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。(2)不同辈 的叔、伯、姑、舅、姨与侄(女)、甥(女)。即叔叔(伯伯)不能和兄(弟)的女儿结婚;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;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;姨妈不能和 姊妹的儿子结婚。

 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,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。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,而是法律设定 的,故又称“准血亲”或“法定血亲”。我国现行民法典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: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;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 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、继兄弟姐妹。

  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,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。养父母与养子女、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,适用婚姻 法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。

  因此,民法典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,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,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是否解除,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.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。至于拟制旁系血亲问的通婚,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、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 理由,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,可以结婚。

  其实要是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有重婚情况的话,这样的情况下也是不允许结婚的。另外,还需要注意,这里的近亲并不一定就是关系走的近的亲属,只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近亲,在满足其他结婚条件时也是可以申请结婚登记的。如果还有什么疑问,三六九律师网www.szgzfz.cn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,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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