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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叛逃罪的情形有哪些(国家工作人员犯的罪有哪些)

三六九律师网 2025-02-22



  一、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叛逃罪的情形有哪些

  1、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叛逃罪的情形有: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,擅离岗位,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;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。

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叛逃罪的情形有哪些(国家工作人员犯的罪有哪些)

  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零九条,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,擅离岗位,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;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  二、叛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

  1、犯罪客体

  本罪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。

  近年来,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,各类出国人员日益增多,政治、经济、科技、文化等领域的交流越来越广泛,这对增进我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,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,促进国内各项事业的发展,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。但是对外交往活动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,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,特别是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,给我国国家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。特别是对那些叛逃后,一时尚未发现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或者一时没有公开投靠境外机构、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,给我国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造成重大危害。

  2、犯罪客观方面

  客观方面是在履行公务期间,擅离岗位,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,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
  首先,必须是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,危害了国家安全的,才构成犯罪。若不是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,也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,则不能构成犯罪。其次,必须是擅离岗位叛逃,没有离开自己工作岗位的,不可能成为叛逃行为。第三,要有叛逃行为,包括两个方式:一是在境内履行公务期间叛逃至境外,二是在境外履行公务期间叛逃。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,是指在境内实施逃往境外或者在境外实施的出逃行为。具体表现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内或者境外履行公务期间,擅离岗位叛逃,而且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造成了危害。最后,叛逃行为必须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,故单纯逃往境外或不回到境内等并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不成立本罪。

  3、犯罪主体

  主体是特殊主体,即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。

  4、犯罪主观方面

  主观方面是故意,且是直接故意。

  任何一个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是包括了四个方面,即主体、客体、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,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,这四个方面的内容肯定是有一些差异的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,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三六九律师网www.szgzfz.cn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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